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丰县快包仓储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编号: ZBZBZ0000325ZX0088,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丰县快包仓储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含丰县快包业务仓储运营服务方面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仓储场地并负责仓库管理及库存盘点等运营服务,具体负责仓储内货物的整拖装卸、入库管理,库内客户面单打印及邮件的拣货、封装、退换货、交接转运送交处理中心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1.3 预算总金额:149.34万元,第一年预算69.45万元、第二年预算79.89万元。
1.4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为各区间单价限价及结算方式情况如下:
业务量区间 |
最高单价限价(元/件) |
预估业务量(万件/两年) (以实际结算为准) |
月日均业务量≤0.65万 |
0.251 |
102.2 |
0.65万<月日均业务量≤1.3万 |
0.233 |
455.8 |
1.3万<月日均业务量 |
0.210 |
83.5 |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各业务量区间递增呈现价格递减的趋势,否则做废标处理。
结算说明:
1)进入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登录账号,选择相应机构号及具体入仓客户代码,查询路径:“揽收处理”—“揽收查询统计”—“邮件查询”,导出结算月客户收寄邮件明细。
2)当月结算价格=当月落档价格*当月客户仓储处理业务量±当月各类奖惩。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标人数量:1名,备选供应商1名。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或网站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或网站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2.9投标人在丰县地区有办事机构,或者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丰县地区设立固定办公地点以及派驻专门服务团队。(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22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1月28日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5251285850@139.com、xuchuanyou7616_xm@cicdi.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下表所填写的E-mail中。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
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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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选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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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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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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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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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票类型 |
|
9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
|
10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
|
11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
|
注: 1.本《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为开具购买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项目名称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序号 类别 信息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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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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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选人联系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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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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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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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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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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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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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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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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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为开具购买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
注:
1.本《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为开具购买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项目名称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4:30。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5楼510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其他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项目联系人: 张晨、伏广权、徐传友、郑春雅、胡洋、徐敏
电 话: 15251285850、17712132901、19975081698
电子邮件: 15251285850@139.com
开户名称: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