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标准化家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5-04-30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标准化家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标准化家具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标准化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JZT-2025-11068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标准化家具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5.22万元(含税)。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品目

单位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

1

金融网点标准化家具采购项目

现金柜台柜员操作台

580.00

2

引导台B

1880.00

3

客户等候座椅A

1075.00

4

理财桌(含边柜)

2190.00

5

立地式智能服务

3100.00

6

柜员椅

220.00

7

客户椅

548.00

8

理财椅

678.00

9

材料柜

549.00

10

铁皮柜

128.00

11

洽谈桌椅

630.00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含税单价限价详见上表,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3)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等,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或提供①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将在唱价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审委员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供应商均资格审查不合格。

(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8)承诺与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04月30日17:00时至2025年05月06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比选文件付款方式: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完成文件费用支付进行比选文件下载。

比选文件售价:比选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与质疑(异议)。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0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77号116会议室。

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以邮寄方式或专人送交响应文件的,送交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产生的延误、丢失、损坏等情形,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因为物流原因(包括递交地点发生错误、物流配送等)而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寄出后,供应商应将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zhengqilin@chinaccs.cn)。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

    编:351100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话:0594-275631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编:350007

联系人:郑琦琳

联系电话:18959502196

电子信箱:zhengqilin@chinaccs.cn

十、响应保证金收取帐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号:1402024119601155127